轉氨酶通常所指谷丙轉氨酶,一般正常值在0~40U/L,如果在正常值范圍內是可以辦理健康證的。如果非病理性因素超出正常范圍,一到兩周復查后恢復至正常水平,也是可以辦理健康證的,但是病理性因素導致的長期超過正常范圍,一般是不能辦理健康證的。
谷丙轉氨酶主要存在于肝細胞中,是反映急性肝細胞損傷的敏感指標。一般正常值在0~40U/L,如果在正常值范圍內是可以可以辦理健康證的。如果非病理性因素超出正常范圍,如過度勞累、酗酒、吸煙、服用有損肝臟的藥物或者接觸了有損肝功能的毒物等,在去除誘因一段時間后復查,谷丙轉氨酶可能恢復至正常水平,也是可以辦理健康證的。
但是病理性因素導致的谷丙轉氨酶異常,如急、慢性肝炎、肝硬化、肝癌等導致的谷丙轉氨酶異常升高,通常短時間內很難恢復到正常水平,一般是不能辦理健康證的。